2021年10月29日15时许,刘某某在佳县乌镇中学附近饭店吃饭喝酒后驾驶无牌宗申牌两轮摩托准备回家,沿佳米路由西向东行至23KM+0M路段处与相向而来的张某驾驶的陕KXXXXX/晋JXXX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侧面相撞,从而造成两车受损,被告人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
2021年10月29日15时许,刘某某在佳县乌镇中学附近饭店吃饭喝酒后驾驶无牌宗申牌两轮摩托准备回家,沿佳米路由西向东行至23KM+0M路段处与相向而来的张某驾驶的陕KXXXXX/晋JXXXX挂号重型...2021年10月29日15时许,刘某某在佳县乌镇中学附近饭店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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